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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化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政发〔2023〕6号

作 者: 来 源:本站原创 时 间: 2023-05-19

通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通化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吉林通化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局办、各直属机构:
        《通化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经2023年第3次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通化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化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建发〔2022〕1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吉政发〔2022〕10号)和《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通市政发〔2023〕3号)部署,为全面组织实施我县第三次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高质量完成土壤普查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土壤普查是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质量等的重要方法,普查结果将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有力推动黑土地保护工作开展,也将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
        (一)开展土壤三普是守牢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
        土壤三普有助于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守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摸清耕地数量状况和质量底数。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二普”)距今已40余年,随着城乡规划、资源变化等因素影响,相关数据已不能全面反映当前农用地土壤质量实况。为有效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守住耕地红线,黑土地保护等具体工作要求,也需要摸清耕地质量状况。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国土三调”)已摸清耕地数量的基础上,迫切需要开展土壤三普工作,实施耕地的“全面体检”。
        (二)开展土壤三普是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农业发展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节约水土资源,促进农产品量丰质优,都离不开土壤肥力与健康指标数据作支撑。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需要详实的土壤特性指标数据作支撑。指导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土种植、因土施肥、因土改土,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需要土壤养分和障碍指标数据作支撑。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化、精准化,需要土壤大数据作支撑。
        (三)开展土壤三普是保护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大量废弃物排放直接或间接影响农用地土壤质量:农田土壤酸化面积扩大、程度增加;土壤中重金属活性增强,土壤污染趋势加重,农产品质量安全受到威胁;土壤生物多样性下降、土传病害加剧,制约土壤多功能发挥。为全面掌握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性状及耕作造林种草用地土壤适宜性,协调发挥土壤的生产、环保、生态等功能,促进“碳中和”,需开展全县土壤普查。
        二、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
        在土壤二普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的统一标准全面细化和完善全省土壤基础数据,我县于2023年开始土壤三普,到2025年实现对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的“全面体检”,摸清土壤质量家底,为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按照全国统一布设的样点,开展土壤外业调查和样品采集,全县表层土壤1240个样品,剖面标本采集制作39个;并对全部土层样品进行理化性状检测,构建土壤数据库和样品储存库,进行数据汇总、审核、分析和成果汇总。
        三、普查对象与内容
        (一)普查对象
        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未利用地重点调查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
        (二)普查内容
        1.土壤剖面性状调查。通过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土壤剖面样本制作与土壤样品测试分析,普查剖面土壤发生层次、颜色、质地、土壤孔隙度、植物根系和动物活动等。对于典型障碍土壤剖面,重点普查1米土壤剖面中沙漏、砾石、粘磐、盐磐、铁磐、砂姜层、白浆层、潜育层等障碍类型、分布层次等。
        2.土壤类型校核完善。以土壤二普形成的分类成果为基础,通过实地踏勘、剖面观察等方式核实与补充完善土壤类型,完善土壤发生分类系统,并推进典型区域土壤系统分类。
        3.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分析。通过土壤样品采集和测试,普查土壤机械组成、土壤容重、有机质、酸碱度、养分元素、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典型区域土壤生物多样性等土壤物理、化学、生物指标。
        4.土壤利用情况普查。结合样点采样,重点普查基础设施条件、种植制度、耕作方式、灌排设施情况、植物生长及作物产量水平等基础信息,肥料、农药、农膜等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业经营者开展土壤培肥改良、农作物秸秆还田等做法和经验。
        5.土壤质量状况分析。利用普查取得的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剖面性状和利用情况等基础数据,开展土壤质量分析,摸清土壤资源质量现状。
        6.土壤数据库构建。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土壤数据库,包括空间数据库和属性数据库。空间数据库包括土壤类型图、采样点点位图、剖面分布图,养分分布图、土壤质量图,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图、地形地貌图、道路和水系图等。属性数据库包括土壤性状、土壤障碍及退化、土壤利用等指标,土壤利用类型数量、质量等数据。
        7.普查成果汇交汇总。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包括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汇总。开展“土壤二普”以来我县土壤变化趋势及原因分析,提出防止土壤退化的措施建议。开展黑土耕地退化、耕地土壤盐碱化和酸化等专题评价,提出治理修复对策。
        四、实施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全县土壤三普按照统一领导、各负其责的方式组织实施。成立以分管县领导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气象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和县融媒体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抽调相关专业人员,跟随第三方外业调查组进行实地采样跟踪。相关技术人员组成内业组,对土壤普查成果进行资料收集、整理与汇总。
        (二)统一标准,加强协作
        普查工作要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的技术规范、工作图件、程序、方法、成果、精度和验收要求规范开展。工作中加强部门专业协作,实现“六个结合”,即:政府主导与专业支撑相结合、摸清土壤质量与完善土壤类型相结合、土壤性状普查与土壤利用调查相结合、外业调查观测与内业测试化验相结合、土壤表层采样与重点剖面采集相结合、摸清土壤障碍因素与提出改良培肥措施相结合。组织多层次、全方位的技术培训,合理利用和有效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吸收有实力、有信誉的社会机构参与普查工作。充分利用已有的土壤资源资料和普查、调查成果,保持普查工作的连续性。协调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水利、交通运输、气象和统计等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各部门现有的资源资料,保证普查成果的适用性。
        (三)统筹部署,分步实施
        根据国家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各级实施方案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各部门要进行分工分解工作任务,落实专人按照进度要求和时间节点,细化实施土壤三普工作,分阶段、按环节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五、职责分工
        (一)组织成立专家组和技术指导组,指导本级土壤三普工作开展。制定本级土壤三普实施方案,按照有关普查规范要求制定实施计划、细则等。
        (二)制定本级技术培训方案,结合普查实操开展技术培训。
        (三)按照国家统一布设的调查采样点位,委托第三方开展外业调查、土壤检测,并对检测反馈数据进行核对确认。
        (四)建设县级数据库,填报调查信息和土样测试数据。
        (五)汇总县级普查成果并分析,完成各类报告和图件(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
        (六)对普查成果进行自查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查。
        (七)创造条件建设县级土壤样品储存库。
        (八)保证工作资金,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九)结合普查工作,提出土壤三普意见建议。
        六、技术要求
        以土壤二普、国土三调、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业普查、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体系等工作形成的相关成果为基础,以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模型模拟技术、现代化验分析技术等为科技支撑,统筹现有工作平台、系统等资源,实现技术操作“六个统一”。
        一是利用农业农村部土壤三普统一工作平台,实现普查工作全程智能化管理。二是按照国务院三普办统一制定的系列技术规程,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操作。三是统一使用国务院三普办工作底图,开展外业调查采样、数据汇总分析等工作。四是按照国务院三普办统一规划布设的外业调查采样点位,实施点位校核、野外调查采样。五是按照检测资质、基础条件、检测能力等要求,依托国务院三普办统一筛选确定的测试化验专业机构,规范建立测试指标与方法,作为土壤样品检测支撑。六是通过“一点一码”跟踪管理,构建涵盖普查全过程统一质控体系。在此基础上,开展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实现土壤三普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七、普查流程
        (一)资料收集与物资准备
        1.对普查样点信息进行核实、检验,确定代表性。
        2.核查、检验普查工作底图。
        3.收集调查区域耕地、林地、草地等调查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合理利用;收集县域土壤图、地形图、地质图、土地利用现状图、交通路线图、行政区划图、植被类型图和土地利用规划图等资料;收集县域气温降水资料、水文和水文地质资料、土地利用现状、农田建设情况、农业生产水平、土壤分类资料等。
        4.准备手持终端、摄录装置、剖面工具、采样工具、土壤定性试剂、速测设备、环刀等外业调查采样物资。
        5.调查区基础资料学习和野外样点调查基础土壤学知识、土地利用状况、数据库填报、数据分析和出具成果等培训。
        (二)外业调查采样
        按照统一布设的样点和调查任务,按调查采样规范要求,同步实施调查与采样。调查立地与生产信息,采集表层土壤样品、典型代表剖面样品等。
        1.确定具体采样点位,调查立地条件与土壤利用信息,进行集成软件App预设调查信息校核确认,进行土壤化学反应测试,填报有关信息。
        2.采集表层土壤样品、典型代表剖面样品,表层土壤样品按照“S”型或梅花型等方法混合取样,剖面样品采取整段采集或分层取样。通过采样终端记录点位信息,拍摄景观照片、全剖面照片、局部特写照片。现场进行部分指标速测,采集土壤容重测试样品。
        3.采集土壤剖面标本,依托科研院校等技术单位进行采集和制作。
        (三)样品测试质控
        1.检测样品送交指定样品制备机构进行制备,并选择检测机构,签订委托检测合同。
        2.土壤样品制备、检测、质控机构检测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对土壤样品按需进行赋码、制备、分发、测试和质控。
        3.检测结果出具后,应结合采样点位土壤特征特性进行数据代表性分析确认。
        4.选择典型区域,我县配合省专家组利用土壤蚯蚓、线虫等动物形态学鉴定方法和高通量测序技术等,进行土壤生物指标测试。
        (四)数据库建设与数据汇总
        我县利用普查统一工作平台建立县级数据库,填报、复核、确认调查信息和土样检测数据。进行数据汇总,形成集空间、属性、文档、图件、影像等信息于一体的土壤三普数据库。
        (五)质量校核与成果核查
        1.建立抽查复核和专家评估制度,采用土壤三普工作平台开展全程管控。
        2.外业调查采样实行“电子围栏”航迹管理,样点样品编码溯源。
        3.测试化验质量控制采用平行样、盲样、标样、飞行检查等手段,化验数据分级审核。
        4.数据审核采用设定指标阈值进行质控,阶段成果分段验收。
        5.调查成果实施县级自检、省级抽查两级检查,保证成果质量。
        (六)成果汇总
        采用现代统计方法等,对土壤性状、土壤退化与障碍、土壤利用等数据进行分析;利用数字土壤模型等方法进行数字制图,进行成果凝练与总结。
        八、普查成果
        (一)数据成果
        形成各级土壤类型、土壤理化和典型区域生物性状指标数据清单,形成土壤退化与障碍数据,特色农产品区域、黑土地调查、盐碱地调查等专题调查土壤数据,适宜于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壤面积数据等。
        (二)图件成果
        形成分类普查成果图件,主要包括各级土壤类型图,土壤养分图,土壤质量图,耕地盐碱、酸化等退化土壤分布图,土壤利用适宜性分布图,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土壤专题调查图等。
        (三)文字成果
        形成各类文字报告,主要包括土壤三普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各级土壤利用适宜性(适宜于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利用)评价报告,耕地、园地、林地、草地质量报告,黑土地、盐碱地、酸化耕地等改良利用、人参等特色农产品区域土壤特征等专项报告。
        (四)数据库成果
        形成集土壤普查数据、图件和文字等各级土壤三普数据库,主要包括土壤性状数据库、土壤退化与障碍数据库、土壤利用等专题数据库。
        (五)样品库成果
        九、进度安排
        (一)2023年3月30日前。我县制定实施方案,报送省三普办备案。完成普查前期准备,成立技术专家组和确定外业调查采样队伍。
        (二)2023年4月1日-5月20日。完成我县普查实施人员技术培训。制定实施计划、细则等,准备开展外业调查和采样。其中,耕地土壤样品采集应在春耕施肥前或秋收后完成。
        (三)2023年6月-8月。完成水田和林草荒地采样,省级负责完成我县土壤样品制备、分发、检测,制作完成土样剖面展示盒;同时进行内业招标选用国家遴选推荐的检测机构和成果招标任务。
        (四)2023年10月-11月。我县完成旱地采样和外业调查信息汇总、复核,土壤检测数据复核,并录入数据库。我县完成普查数据自检,省级完成抽查,进行整体数据汇总分析。省级代我县完成土壤剖面标本、土壤样品储存展示库建设,我县完成土壤样品储存库建设。
        (五)2024年1月-6月。送检土壤样品。检测机构按照统一检测标准、检测方法,开展样品测试化验,实时在线填报测试结果。质控机构同时开展检测质量控制。
        (六)2024年7月-2025年6月。在省级指导下,我县完成专业图件绘制,撰写普查报告,形成数据、文字、图件,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省级对我县普查试点技术路线、技术规范、方法进行论证和经验总结,完善全省普查工作机制,报农业农村部修改完善普查技术文件。同时,省级建立土壤三普数据保密系统,对全省土壤三普数据、图件进行统一保密管理,实现安全受控使用。

        十、工作要求
        (一)组织保障
        我县成立土壤三普领导组、专家组、技术指导组,设专门办公室,分工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业务和日常管理事务。(详见附件1)
        (二)责任分工
        在土壤三普领导组的领导下,各部门互相配合,切实做好资金、人员、车辆以及普查设备保障,合力完成我县土壤三普工作,为我省乃至全国土壤三普工作提供可借鉴的经验。(详见附件2)
        (三)经费保障
        按国务院土壤三普通知要求,工作经费由国家(待定)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
        (四)宣传引导
        我县根据工作进展,分阶段组织、部署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自媒体等渠道,大力宣传土壤普查对黑土地保护和建设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土壤三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五)安全保障
        为了确保土壤三普成果数据的安全,促进土壤三普成果的合法、有效利用,防止发生泄密事件,防范非法使用行为,所有参与土壤三普的单位和人员要事先签订土壤三普数据保密协议书,使其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不得外泄数据。确保土壤三普试点成果数据的安全,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防范非法使用行为。
 
 
        附件:1.
通化县三普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专家组、技术指导组成员名单.docx
                    2. 第三次土壤普查各部门任务分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