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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县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解读

作 者:吕景阳 来 源:县政府办公室 时 间: 2023-07-11

        2023年4月至6月,通化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对利企便民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进行了统一梳理,重新编制了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现就《通化县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以下简称:《标准目录》)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工作的具体举措,对于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通化县正在积极努力创建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制订完善、规范的《标准目录》,是不断提升我县基层政务公开能力、打通政务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打造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政府的重要举措。
        二、主要内容
        由23个政府组成部门和5个垂直管理部门对本单位各领域利企便民公开事项进行梳理,最终形成涵盖32个领域的《标准目录》。
        这32个领域,分别为: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义务教育领域、户籍管理领域、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公共法律服务领域、财政预决算领域、就业领域、社会保险领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领域(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生态环境领域、保障性住房领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市政服务领域、城市综合执法领域、涉农补贴领域、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领域、救灾生产领域、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扶贫领域、自然资源领域、广播电视领域、旅游领域、交通运输领域、水利领域、气象服务领域、统计领域。
        三、与《标准目录》(旧版)的区别
        2020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吉林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吉政公组〔2020〕1号),通化县编制了26个试点领域的《标准目录》(旧版)。随着近些年来,群众和企业关心关注的政务公开事项不断发生变化,以及新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推进,《标准目录》(旧版)已经无法满足通化县群众和企业的实际需求。
        重新编制的《标准目录》,增加了自然资源、广播电视、旅游、交通运输、水利、气象服务6个新领域;重新梳理了重大建设项目、社会保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新闻出版版权、城市综合执法、扶贫、统计7个领域;废止了城乡规划、农村集体土地征收2个领域;调出了税收管理领域,由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统一发布。
        重新梳理的7个领域中,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依据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实际,新增了社会公布途径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社会保险领域按照通化县工作实际,拆分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垂直管理部门)两部分;新闻出版版权领域在移交至县委宣传部后,今年重新对照职能进行了调整;扶贫领域新增部分乡村振兴内容;茂山街道和东安街道成立后,城市综合执法、统计领域部分职权已经移交至街道办事处,部分公开事项调出后由街道办公室进行公开。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县政府办公室将以《标准目录》为基础,指导各乡镇、经开区、街道梳理完成本地各领域公开事项,形成乡(街道)、村(社区)两级标准目录,并予以公开。

 

        相关文件:通化县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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